用户登录 >>  用户名:   密码:   注册
首页
信息咨询
技术工艺
设备机械
电话会议
会议展览
短信平台
贸易机会
数据库
报告下载
招聘猎头
塑料薄膜: BOPP | CPP | BOPET | BOPA 胶带产业: 胶带膜 | 丙烯酸及酯| VIP 专区 彩印专区: 新闻 | 技术 | 分析 | 行情 | 政策 国际频道
塑料原料: PE | EVA | PP | 粉料 溶剂油墨: 醇类 | 芳烃 | 酮类 | 醋酸及酯 软包基材: 双拉 | 流延 | 镀铝 | 吹膜 | 阻隔 原油专区
您现在的位置:首页 >> 彩印软包 >> 行业新闻 >> 正文

某公司胶粘剂使用管理规定

更新时间:2015-07-02 15:07:45 来源:中国塑膜网编辑部

为了确保产品质量,规范在复合生产中使用胶粘剂的操作,并做好剩余胶量控制和存放而作如下规定:

1配制胶粘剂前必须确认所使用的胶粘剂型号与施工单的要求相符、在有效期范围内、包装桶无穿破。

2胶粘剂配制时检查倒出的胶粘剂应无杂质、凝胶块、颜色异常。

3胶粘剂配制操作:按施工单粘合剂配比要求,准确称取各成份重量,在主剂中加入溶剂混合,搅拌充分均匀,再加入固化剂,并搅拌充分均匀后才可投入使用。

4配制好的工作胶液应在短时间(夏天1—2小时,冬天2—3小时)内用完,因此每次配制工作胶液的量不需过多,以免使用中的工作胶液粘度变化大。

5使用中的工作胶液应保持循环流动,同时用过滤网去除胶液中的杂质。

6生产小批量的产品时应计划配制工作胶液的量,正常情况下因停机(下班)或转换胶粘剂型号(换产品)时,剩余的工作胶液重量不准超过10kg

7剩余工作胶液的再使用,范围在同一胶粘剂型号、非高要求(如抽真空、煮沸、蒸煮、内包装物穿透性强等用途)的复合膜之情况下才可使用。

8使用剩余的工作胶液(指没有明显质变的),可按不超出新配制工作胶液量的5%加入使用。

9、主剂、固化剂包装罐开封后和剩余的工作胶液装入罐后,都必须重新密封包装(特别是剩余的固化剂),并在包装罐上粘贴标签纸。



国际频道
中文简介 | 英文简介 | 网上订阅 | 企业建站 | 联系我们 | 相关法律
本网站内容归 中国塑膜网版权所有2006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、复制、摘编及建立镜像,违者必究法律责任。

本站最佳浏览分辨率1024x768 京ICP备18020878号-2

总编:胡晓娜  咨询热线:010-57107797  手机:13718158256  邮箱:pfchina@126. com